一、本办法的适用范围
本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仅适用于学校与学院之间核算科研工作量。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要素包括:科研项目、项目经费、科研奖项、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成果鉴定与职务专利、科研学科平台等7项。
二、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
某单位科研总分=科研项目分+项目经费分+科研奖项分+学术论文分+学术专著分+成果鉴定与职务专利分+ 科研学科平台分。具体操作详见附件:《< 苏州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>实施细则》。本办法中带*号项目为重要成果计分项目。
1、科研项目分
表1 科研项目分计算
项目级别